德国曼50KW渔场发电机出租租赁
渔场的电力需求通常集中在50KW左右。如果您经营的是小型或大型渔场,甚至不确定目前的规模,建议立即咨询我们的客服团队。不论您的渔场规模如何,选择适合功率的发电机至关重要,这样可以避免因购买过高或过低功率的设备而造成的浪费与损失。
品牌和质量在发电机选择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选择如德国曼等知名品牌的发电机将带来更可靠的性能,降低故障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停机损失。此外,在燃料选择上,优先考虑使用柴油作为动力的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不仅在运行成本上更具优势,还具有高能效和长使用寿命的特点。广州市民扬发电机租赁有限公司提供从国产到进口,多种品牌和功率的柴油发电机,供您灵活选择。
我们需要探讨柴油发电机组的类型,以确保您找到适合渔环境的那一款。市场上主要的发电机类型包括移动型发电机、静音型发电机和节能型发电机。每种类型各具优点,具体选择应根据您的实际使用场景来定。例如,移动型发电机便于在不同区域之间搬运,特别适合需要灵活操作的渔场。而静音型发电机则在降低噪音方面表现出色,能有效减少对渔场及周边环境的噪音污染,保持安静的工作氛围。
为了适应更加多变的环境,节能型发电机成为越来越多渔场的首选。它们不仅能优化燃料使用效率,还能减少长期运营成本。在虾类养殖过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至关重要,而节能型发电机能够在消耗最少燃料的情况下提供所需的电力支持。另外,移动型发电机可轻松移动到虾场的任何位置,确保无论何处需要额外电力,您都能及时响应。
在类型选择之外,考虑发电机的耐用性与维护便利性也非常重要。一些发电机在设计时就已考虑了易于维护的特性,减少了因长时间维修而导致的业务中断。诸如德国曼发电机具备持久耐用的特性,降低了频繁维修的可能性,帮助您在关键养殖时段保持不间断运行。
不仅如此,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也是挑选发电机供应商时的关键一环。我们广州市民扬发电机租赁有限公司不仅提供高质量的发电机出租和销售服务,还拥有完善的售后维护支持,确保每一台发电机在交付后都能持续稳定地为您的渔场提供电力保障。
德国曼发电机品牌介绍
我公司生产的德国曼MAN柴油发电机组是选用的德国曼柴油机作为动力源。德国曼集团成立于1758年。 三个字母MAN由公司前身Maschinenfabrik Augsburg Nürnberg(机械工厂 奥斯堡-纽伦堡)的第一个字母组成。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是一个欧洲领先的工程集团,在世界120个国家有约62,000名员工在商用车辆、工业服务、印刷系统、柴油发动机和涡轮机五大核心领域工作,能力全面,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年销售额达150 亿欧元(2004年)。曼集团与印度,波兰,土耳其和美国的当地公司建立了合资企业和其他合作关系。是世界500强之一。
MAN船用发动机、汽车发动机等誉满全球,世界上的第一台柴油发动机于1897年就诞生在德国MAN公司。MAN船用发动机销售量排名世界第一,德国MAN发电用发动机也同样出类拔萃。
德国曼50KW发电机详细参数
民扬发电机专业供应50KW柴油发电机组,机组品牌包含东风康明斯系列、重庆康明斯系列、卡特系列、玉柴系列、上柴系列、潍柴系列、奔驰MTU、大宇系列、三菱系列、帕金斯系列、沃尔沃系列、道依茨系列等国内外知名发动机品牌。
50KW柴油发电机组大概的油耗为每小时8.75升左右(按柴油密度0.83g/ml、油耗参考值200~250g/kw.h核算得出),其实际额定出力通常在35KW~40KW之间,如可以供15~18台3匹(约2.2KW)的空调同时使用(考虑到实际使用中可能存在的功率损耗和空调启动时的瞬时高功耗,实际可供电的空调数量可能略少于理论值),不同的电器功耗也会不一样,你需要根据你场地的实际耗电产品来计算租赁发电机,如果对功率的计算不太明白您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
下面是不同品牌部分50KW发电机组的参数说明:
机组型号 | 输出功率 (KW/KVA) |
柴油机品牌 | 柴油机型号 | 缸数 | 排量 (L) |
润滑油 容量(L) |
燃油消耗 (g/kw.h) |
外形尺寸(L×W×H) | 机组重 量(KG) |
MY-C50 | 50/62.5 | 东风康明斯 | 4BTA3.9-G2 | 4 | 3.92 | 11 | ≤210 | 1800*800*1300 | 700 |
MY-W50 | 50/62.5 | 潍柴动力 | WP4D66E200 | 4 | 4.5 | 7.25 | ≤218 | 1900*800*1250 | 850 |
MY-S50 | 50/62.5 | 上柴股份 | SC4H95D2 | 4 | 4.3 | 15 | ≤205 | 1910*890*1170 | 900 |
MY-Y50 | 50/62.5 | 玉柴机器股份 | YC4D90Z-D20 | 4 | 4.214 | 13 | ≤198 | 1900*780*1250 | 850 |
MY-Y50 | 50/62.5 | 玉柴动力 | YCD4J22D | 4 | 4.33 | 13 | ≤215 | 1800*700*1250 | 700 |
MY-Y50 | 50/62.5 | 玉柴机器股份 | YC4D90-D34(国三) | 4 | 4.214 | 11 | ≤195 | 1900*780*1250 | 810 |
MY-S50 | 50/62.5 | 上柴股份 | 4HTAA4.3-G31 | 4 | 4.3 | 12 | ≤195 | 1900*780*1250 | 800 |
MY-P52 | 52/65 | 珀金斯 | 1104A-44TG1 | 4 | 4.4 | 8 | ≤211 | 1760*760*1380 | 900 |
MY-C60 | 60/75 | 东风康明斯 | QSB3.9-G3(国三) | 4 | 3.92 | 11 | ≤195 | 1800*800*1300 | 700 |
MY-Y60 | 60/75 | 玉柴动力 | YCD4P22D | 4 | 4.58 | 13 | ≤210 | 1800*700*1300 | 800 |
MY-Y60 | 60/75 | 玉柴机器股份 | YC4D105-D34(国三) | 4 | 4.214 | 11 | ≤195 | 1900*820*1250 | 850 |
MY-S60 | 60/75 | 上柴股份 | 4HTAA4.3-G32 | 4 | 4.3 | 12 | ≤195 | 1900*820*1250 | 850 |
MY-P64 | 64/80 | 珀金斯 | 1104A-44TG2 | 4 | 4.4 | 8 | ≤211 | 2000×900×1550 | 1000 |
MY-Y64 | 64/80 | 玉柴机器股份 | YC4A100Z-D20 | 4 | 4.837 | 11 | ≤200 | 2300*800*1300 | 1100 |
MY-V68 | 68/85 | 沃尔沃遍达 | TAD530GE | 4 | 4.76 | 13 | ≤210 | 2200*760*1380 | 1050 |
MY-V70 | 70/87.5 | 沃尔沃遍达 | TAD550E(欧三) | 4 | 4.76 | 13 | ≤210 | 2200*760*1380 | 1000 |
MY-S75 | 75/93.75 | 上柴股份 | SC4H115D2 | 4 | 4.3 | 15 | ≤205 | 1950*890*1170 | 970 |
MY-S75 | 75/93.75 | 上柴股份 | 4HTAA4.3-G33(国三) | 4 | 4.3 | 12 | ≤192 | 1950*890*1170 | 1000 |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发 电 机 组 租 赁 合 同
甲方(承租人):
乙方(出租人): 广州民扬发电机租赁有限公司
关于甲方租赁乙方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下或称“租赁物”)之事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
特达成以下内容(以下简称“本合同”):
-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2)份,双方各执壹(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租赁物规格及费用(含税1%普票发票)
机组编号及品牌 |
机组功率 |
单位 |
数量 |
租金(月/元) |
租期(月) |
备注 |
康明斯 |
30KW |
台 |
1 |
4400 |
1 |
|
|
|
|
|
|
|
|
|
|
|
|
|
|
- 租用期时间,运费及费用合计
3-1:起租时间: 2024年11月 30 日,租期: 1个月,设备起租时间为 1个月 ,不足起租时间按起租时间计算。超过按实际天数计算(以机组乙方发货之时起计算租期)。其中运费400元/趟,预计 2 趟。
3-2:费用合计¥ 5200 元,大写: 伍仟贰佰 元,(此费用只是甲方预估使用时间计算,实际费用按甲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押金 元。押金不作为发电机的实际价值依据。
- 租赁物产权归属
在本合同租用期内,该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之所有权归属为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租赁物进行抵押及迁移。其中附属物 。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及附属物实际价值合计 ¥60,000.00 元。
-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提供发电机组所用的水、汽油、或者柴油日常保养所需的耗材。
5-2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发电机组操作人员,其食宿工资费用及人员管理由甲方负责。
5-3甲方提供电缆电线及开关等输出设备。
5-4甲方所提供机组运行所需燃油,其质量必须符合标准(国标)。
5-5甲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发电机组,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5-6使用设备最大冲击电流不能超过本发电机最大电流: 50 A 。
5-7甲方负责为机组提供一个安全平整的发电机组安放场所,保证机组能在防风,防雨及防盗,防电的安全环境下使用,甲方负责发电机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5-8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
5-9发电机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发电机组的看护和保管由甲方负责,造成发电机丢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发电机组实际价值赔偿。
5-10设备运行200小时后进行保养,如甲方每天用机时间超过10小时须增加50%的租赁费用。
5-11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甲方无权将发电机组转租赁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5-12甲方在每次开机前必须检查发电机机油及发动机冷却液,若因缺水缺机油造成发动机损坏的由甲方按机组的实际价值赔偿。
5-13乙方负责机组的维修配件及维修费用(机器正常消耗磨损其他原因除外),因机组维修造成的停电乙方顺时给甲方延长使用时间,但不负责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5-14甲方负责机组的进场,出场及吊装运输搬运费用及安全责任。
5-15发电机组的实际使用完毕以乙方实际签收为准。
5-16乙方只提供发电机组的租赁服务,对甲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无连带责任。
5-17乙方不负责接线工作,但甲方要求接线,乙方只是协助,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5-18此合同签订之时,即视为甲方已确认收到乙方所提供的完整的设备。
5-19甲乙双方通过微信等通讯工具,商议内容及条款也可作为本合同有效条款。
5-20其他约定: